4月15日,公安部召开部机关全国“两会”建议、提案交办会,对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期间涉及公安工作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进行部署。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出席会议并讲话,部机关有关局级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黄明指出,公安部一直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充分认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始终将办理工作作为了解社情民意、回应社会关切的重要渠道,作为事关公安工作与公安队伍建设的大事来抓。各承办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孟建柱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增强办理工作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扎扎实实地做好今年的办理工作。
黄明要求,部内各承办单位在办理建议、提案工作中,要进一步深化沟通联系,多方面、多渠道地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实事求是地介绍公安机关的工作,积极争取代表、委员的支持与理解。要进一步增强办理实效,认真研究建议、提案的涉及内容,虚心采纳代表、委员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研究采取改进措施,不断推进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要进一步提高答复质量,深入分析建议、提案涉及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起草答复文稿,同时注意把握行文用语,少讲官话、套话,认真解释原因、介绍工作、提出意见,真诚地感谢代表、委员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要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主动与有关单位沟通情况,努力形成办理工作的合力,充分展现公安部的工作水平和工作作风。
黄明强调,当前各项安全保卫任务艰巨繁重,各承办单位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真正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提上本单位的议事日程予以研究,纳入本部门、本警种的工作全局予以部署,确保公安部承办的全部建议、提案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地办理完毕。
据了解,今年全国“两会”结束后,公安部共收到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全国政协办公厅交办的代表建议388件、委员提案251件,共计639件,内容涉及户政管理、道路交通管理、治安管理与防范、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边防出入境管理、公安队伍建设、网络安全管理、消防管理等方面。公安部办公厅在对639件建议、提案进行认真审阅的基础上,结合部属各局级单位的业务范围,研究确定了治安管理局、出入境管理局、交通管理局等21个局级单位作为部内承办单位,并发出了《关于今年全国“两会”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做好今年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